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唐榮 李文茜 通訊員 劉暢
為進一步優化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加強法院與高等院校交流合作,4月20日,廣東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分別與上海財經大學、深圳大學就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創新基地舉行簽約儀式。前海法院、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深圳大學法學院等相關負責人出席簽約儀式。
前海法院與上海財經大學簽署《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共建協議》,雙方將在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基地、建立涉外法治學生實踐基地以及共建研究智庫等方面進行深度合作,以“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共建基地”為平臺,圍繞涉外法治領域內容,就涉外法學研究成果、司法業務理論及實踐成果開展多種形式的交流,合作開展法學理論與司法實務活動,促進法學理論和司法審判實務融合發展。
前海法院與深圳大學簽署《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將在合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創新基地、推進司法研修學者和司法研修生計劃、合作開展司法理論和實踐研究等方面進行合作,實現更高水平的交流合作和資源共享,共同為深圳法治建設培養更多既具有理論基礎、又具有實務能力的新時代高素質法治人才。
下一步,前海法院將與上海財經大學、深圳大學持續全面深化合作、加強溝通聯絡、拓寬交流平臺,更好地實現法院與高校優勢互補,積極拓展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和司法實務研究的新路徑,提升審判能力現代化水平。
編輯:邢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