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在“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的千年回響中,2月22日,2025年首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與現代法治研討會在北京舉辦。這場跨越時空的對話,既是對中華法系“隆禮重法”傳統的致敬,更是對“中國之治”現代轉型的深刻叩問。
來自司法部、中國法學會、中央黨校、清華大學、國家法官學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等實務界領導、業內資深專家學者以及法治領域杰出人士共同圍繞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現代價值、息訟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傳統調解在現代法律實踐中的應用等多方面議題進行深入交流與探討。
現將他們的發言予以摘登,以饗讀者。
以下內容是人民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張晉藩書面致辭的節選。
人民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張晉藩為研討會書面致辭,圖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律史研究所副所長姜曉敏代為宣讀
當今社會,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對促進法治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訴訟,作為一種社會現象雖為歷代所不能免,但傳統中國,息訟更是人們應對爭訟的理想圖景。縱覽歷代之“盛世”,其重要標志就是“法致中和,囹圄常空”,所以孔子提出“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的息訟法治理念,成為東方法律智慧的重要結晶。
為實現息訟的法治理想,周人設“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唐人審理案件時必先進行“三調”以調解之;宋代的名公斷案則往往講情切理以教化之,如陸九淵在“兄弟爭產案”中通過重讀家訓化解糾紛……凡此種種,不勝枚舉。這種文化基因塑造了“以和為貴”的社會心理機制,展現了中華息訟法治理念下司法實踐與社會道德教化的完美融合。
可見,在古代司法實踐中,息訟不是簡單的妥協藝術,而是構建在“禮法合治”基礎上的社會治理模式。正如清代司法官吏黃六鴻所言,息訟所追求者,乃是“強暴革心而向道,良善感化而興仁。將見德風所被,比閭可封,又何獄訟之不為止息哉?”
以建構息訟德化之社會為鵠的,中華法治文明一貫秉持著嚴而不殘、威而不猛的中庸之道,教罰并舉,德法結合,致力于構建充滿人文關懷的和諧社會。誠如清代循吏徐棟所謂,“《書》曰‘祥刑’,‘刑期于無刑’,豈尚申韓之術者所能哉?”
可以說,調解息訟這一獨特的法律智慧,是中國古代以德輔政、明刑弼教思想在司法上的具體化,不僅在當時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更是我們現代法治文明建設的寶貴資源。
毋庸置疑,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蘊含的法治思想內容豐富、博大精深,不僅在人類文化史上放射出耀眼的思想光芒,也為現代法治文明建設貢獻了獨特的力量。
(法治日報全媒體見習記者 薛金麗 整理)
編輯:梁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