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企業“走出去”“引進來”步伐加快,加強出海的中資企業海外權益保護全鏈條法治保障,也成為當下一個重大課題。
目前來看,國別環境的高度差異性是中資企業出海必須面對的基本形勢。很多國家和地區的產業和基礎設施配套較差,與我國在法律制度、治理結構和文化觀念等方面差異較大。讓企業一一去了解,付出的跨文化獲取信息和交流的壁壘、成本很高。迫切需要提供全鏈條的專業服務體系,使企業出海前做到“心里有底”,在海外經營時做到“心里有數”,遇到問題時知道“怎么出手”,并在這一過程中努力樹立正面的企業形象。
當然,在出海中,中資企業還可能面臨所在地政局不穩、戰亂沖突、司法執法不公、破壞營商環境等問題。因缺乏基于當地的系統性權益保護機制支持,企業很難有效調動國內外的司法和專業法律服務力量、所在國的政商學界、當地社區公眾和新聞媒體等多方資源力量,正當權益面臨巨大風險。此外,我們在助力企業海外維權方面的職能配置也有待進一步完善。
為此,我們首先必須明確維護出海企業權益的關鍵共識,精準完善全鏈條法治保障。主要包含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必須結合具體國別環境,特別是所在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治理水平以及文化觀念等情況,綜合研判解決方案。二是必須把風險管理貫穿出海經營全過程,在出海前、海外經營過程中、海外出險受損后、事件處置過程中,堅持做好各類風險的動態研判,適時調整經營方向、管理流程和處置方案。三是必須堅持依法合規解決問題,通過內部法務、中方涉外律師和所在國當地律師的協同機制,架起護航企業海外權益的“法律之橋”。四是要充分發揮“關鍵聯系人”的作用。關鍵聯系人不限于所在國的政府官員、國會議員,還包括在海外發展多年、根基深厚的華裔僑領僑商,在當地政商學界有影響的人士,以及在華工作和學習的外籍人士。要通過經貿文化交流等多種方式增進共識互信、增強黏性,確保關鍵時找得到、用得上、辦得成。五是要沿著中資企業出海經營和權益保護的全鏈條,加強國內主管部門、駐外機構、有關行業協會等的職能、能力和協同機制建設,逐步形成覆蓋“一帶一路”區域全國別、企業經營全鏈條的服務網絡和工作體系。六是要積極打造中國軟實力品牌。如果說硬實力讓人“不得不服”,軟實力則讓人“心悅誠服”。支持有硬實力的企業走出去,引導其持之以恒耕耘軟實力。軟實力是比硬實力更深層次、更有韌性的力量,關鍵時刻能更好地保護企業權益。
為加強中資企業的海外權益保護,建議建立企業海外投資和法律風險研判機制。主管部門在編制國別指南基礎上,運用DeepSeek等國產先進AI技術,集聚優質專業資源,搭建共建共享的開放式平臺,提供全業務、全鏈條、全時空的投資和法律風險研判信息服務和專業服務。專業服務網絡要覆蓋中資企業海外經營全鏈條,既可以包括投資咨詢、金融服務、法律服務等各行業通用的服務,也可以包括勘探開采、工程建設、安全保衛等重點區域國別需要的服務。
同時,要推動企業海外權益保護的關鍵舉措落地。比如,培育實踐導向的研討平臺,不斷形成可轉化運用的成果,常態化提報主管部門,不斷豐富海外維權工具箱。再如,運用法治方式遏制向外輸出惡性無序競爭。在有關法律法規中授權主管部門吸收有關行業協會協助認定惡性無序競爭,采取企業資質、人員資金進出境等方面的措施手段,引導中資企業集中精力培育良好供應鏈生態,提高中國質量品牌形象。
此外,可以組織研發中國軟實力海外品牌建設項目指南,分類指導、有效激勵駐外機構和走出去的各類中資機構,結合自身職能定位和所在的區域國別情況,協同致力于中國軟實力海外品牌建設。
(作者李富成 畢文強分別系北京科技大學文法學院教授,北京市盛廷律師事務所主任)
編輯:李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