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董凡超
2023年5月11日至31日,潘某某等人使用非法獲取的山東某化工有限公司、青島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資質,在東明某化工企業開設購油賬戶,然后以購油款名義匯入東明某化工企業公司賬戶5468.6萬元,其中涉詐資金2059.67萬元,再將所購油品出售回款,以達到“洗白”電信詐騙所得贓款的目的。
東明某化工企業在油品交易過程中并不明知資金性質及來源,系正常經營行為。因有涉詐資金匯入,該公司賬戶先后被多家外地偵查機關凍結,賬戶內24億余元經營資金無法使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山東省東明縣人民檢察院接到東明縣公安局商請后,第一時間啟動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打擊犯罪與保障企業正常生產同步進行。對涉嫌犯罪的潘某某等14人依法批捕、起訴。檢警密切協作,共同梳理有關資金往來,通過數據碰撞比對確定正常交易資金。最終24億余元凍結資金順利解凍,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這起案件是前不久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在服務大局中貢獻檢察力量”典型案例中的一起。
過去一年,檢察機關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緊盯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糾紛等突出問題,聚焦經濟犯罪手段不斷翻新等特征,加強針對性研究和應對,動真碰硬依法嚴懲各類刑事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為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糾正執法違法問題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趨利性執法司法現象與公正司法背道而馳,嚴重損害司法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破壞法治秩序,損害營商環境。
過去一年,最高檢始終將監督糾正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作為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重中之重。地方各級檢察機關加強管轄監督,對涉企案件堅持以地域管轄為原則、指定管轄為例外。加強定性把關,辦理跨省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案件時,由辦案檢察機關提出審查意見,層報至省級檢察院審批決定。
在最高檢統一部署下,全國檢察機關針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發出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通知6500余件次,對涉企刑事案件監督撤案400余件。
在最高檢指導下,各級控告申訴檢察部門注重和檢察機關內部相關部門積極協作,形成內部工作合力,同時注意和地方黨委、政府、政法部門溝通配合,為工作順利開展引進外部力量。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結合“兩法銜接”平臺,在12309檢察服務中心開通服務工商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創新局等行政機關的“綠色通道”;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聯合市紀委、市公安局、市法院等單位,在樂清市總部經濟園區構建“一站聚集”的法治助企服務中心,線上線下多渠道歸集、匯總涉企問題,打造涉企事項全覆蓋服務平臺。
“各級控申部門在辦理每一起涉企控告申訴案件時,都堅持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為根本要求,對確有錯誤的及時依法監督糾正,對不符合監督糾正條件的及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并依法推動涉案企業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最高檢控告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提升涉企辦案質效
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重點懲治侵犯企業合法權益的非法高利放貸、欺行霸市、強迫交易等涉黑惡犯罪。最高檢掛牌督辦涉及礦產資源企業的云南張某某等人涉黑案、涉及玉器企業經營的河南符某某等人涉惡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響的黑惡案件,有效凈化市場環境。
依法懲治涉企網絡暴力犯罪——最高檢先后發布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利用網絡暴力侵犯企業合法權益典型案例、檢察機關依法懲治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犯罪典型案例,傳遞依法嚴懲網絡暴力傷企犯罪強烈信號。
懲治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浙江檢察機關部署開展“啄木鳥”等專項工作,幫助企業追贓挽損3.9億余元。
……
過去一年,各級檢察機關落實落細高質效辦案要求,健全上下級檢察機關辦案銜接機制,共同提升涉企辦案質效,增強法律監督能力,嚴格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在懲治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方面,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依法從嚴追訴危害安全生產犯罪人員,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刑事案件280余人,對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形成有力震懾。
在常態化開展涉企刑事“掛案”清理方面,全國檢察機關共梳理排查出涉企刑事“掛案”2900余件,清理2390余件,清理率81%。其中天津、遼寧、黑龍江、廣東、新疆等5省區市“掛案”清理率達100%。
與此同時,各地檢察機關開展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監督,對2020年以來已經判決生效且被害人為公司企業的經濟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財產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核查,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280余件、檢察建議280余件,經檢察監督推動執行案件1300件、6.46億余元。
為加大對“小過重罰”等涉企監管執法問題的監督力度,最高檢通過推廣大數據模型,指導各地辦理行政檢察監督案件450余件,推動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工作中,各級檢察機關堅持問需企業,了解需求,增強工作針對性實效性。最高檢赴國家發展改革委、全國工商聯走訪調研,就整治趨利性執法司法等重點問題進行座談交流、凝聚共識。天津、上海等地檢察機關由院領導帶隊,深入轄區企業了解企業生產經營和法治需求,從金融創新、知識產權、網絡安全、犯罪預防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服務。
整治非法金融活動
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金融領域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1.7萬余件,提出監督意見1700余件;2024年1月至11月,依法嚴厲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起訴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1萬余件2.2萬余人。
“近年來,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傳統交易類犯罪仍然多發。近三年,此類犯罪在證券犯罪案件中占比均達70%以上。”據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從辦案情況來看,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趨勢。不僅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傳統交易類犯罪多發,而且欺詐發行、違規披露、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涉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案件數量大幅攀升。
數據顯示,2024年1月至11月,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起訴人數同比上升1.2倍。此外,涉私募投資基金犯罪與證券犯罪相互交織,利用私募投資基金操縱證券市場、內幕交易、實施融資融券非法經營等犯罪明顯增長。2024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私募基金犯罪案件136件418人。
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檢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集中回應了涉稅犯罪司法實踐的現實需求。
近年來,最高檢聯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等部門建立八部門聯合打擊虛開騙稅工作機制,從嚴打擊虛開騙稅等涉稅犯罪,打擊質效不斷提升。2024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涉稅犯罪5064件10974人,同比分別上升29.6%和38.1%。
“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強化中央、地方各領域多層面聯動,實現信息交流共享和重點任務協同,加快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央地‘同題共答’責任體系,十分重要。”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經濟犯罪檢察部門將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建立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會議部署要求,突出維護金融安全,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編輯:杜洋